回顾 江苏老人发病打120无人接听,家属向医院索赔79万,法院判了

你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这一句冰冷又熟悉的回复语音,经常会响彻在手机一端;然而对65岁的陆女士来说,这一句话却是死神的敲门声。因无法拨通急救电话,陆女士也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期,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陆女士的死亡,让家属都难以接受,若是能够拨通急救电话,或许就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陆女士的家属认为120急救站、医院等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于是一纸诉状将急救站索赔79万。

事发经过:

陆女士,时年65岁,江苏人;与大多数的老年人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是越来越差,她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支气管炎、心功能Ⅲ级等疾病。

陆女士也知道自己的身体不是很好,每年定期检查,坚持吃药、配合医生治疗,每天吃完饭还会跟家人一块散散步,病情一直都相对稳定。

2020年6月27日上午7时,陆女士跟往常一样起床洗漱,准备给家人做早饭;然而她突然感觉到身体有些不对劲,她连忙叫醒了正在熟睡的家人,同时拨打的急救电话,令人意外的是,120急救电话却无法拨通。

陆女士的家人打了一个又一个电话,就算是占线也不可能一直打不通啊!

家人们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打急救电话打不通,只能拨打110;警方迅速赶到了现场,他们也尝试拨打急救电话,依旧无人接听,现场焦躁不安,场面一度混乱。

警方安抚着家属,同时通过其他的渠道帮忙联系医院工作人员,在警方的协助下总算是联系上了医院相关人员,急救站也接到了电话,迅速出车赶往现场。

7点50分,急救站急救人员赶到陆女士家中,但是从病发到急救人员抵达,已经过去了大半个小时,陆女士已经错过了抢救最佳时间,医生们也无力回天,宣布陆女士死亡。

急救本就是争分夺秒,为什么急救站电话会打不通?

家属难以接受陆女士死亡的事实,更加疑惑他们为什么会打不通急救站电话,如果能打通急救站电话,急救人员就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陆女士或许能避免这场悲剧。

待在陆女士身边的亲人无疑是最痛苦的,他们在焦急中等待,不得不看着陆女士在痛苦中挣扎,最终死亡,每一分每一秒对他们来说都是煎熬。他们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急救站相关人员对此事也进行了回应,6月27日6点多,急救站周边因为一些事故导致停电,120急救电话转换装置无法使用,电话也无法使用。

急救站就是生死时刻,对于停电的解释家属们难以接受,认为急救站和急救中心等相关单位对陆女士的死亡负有责任,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索赔79万元。

急救站相关人员则认为,陆女士的死亡他们也觉得非常惋惜,但停电是一场意外事故,这样的事故也难以预料;那么急救站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相关法律:

根据相关规定,市急救中心应当履行医疗急救职责为:承担重大社会活动医疗急救保障工作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又有相应规定: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接受急救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和业务管理,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应诊。

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人身、财产、生命、健康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健康权利受到危害时应及时得到保护和救助。急救电话则是入院治疗前唯一急救方式,赋有一定在危急时刻挽救生命的职能。

急救站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得看是否对陆女士造成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侵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一审认定120急救站停电为难以预料的事故,急救站因此不承担相关责任。

陆女士家属提出上诉。

经法院二审审理认为,撤回一审宣判,判决急救站承担20%的责任,赔偿陆女士家属15万元。

律师说法

二审改判是全面考虑了急救站的特殊职能,急救站是被赋予了特殊救助职能的义务机构,即便是停电,因应当准备备用电源灯应急措施,然而在停电后,相关的工作人员却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导致急救站电话无法使用。

在停电期间,陆女士突发疾病,并多次拨打急救电话,然而因停电事故无法接通,导致陆女士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也考虑到了陆女士本身的身体疾病,同时陆女士家属在病发后,也没能采取其与的救助措施,存在相应的过错。

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陆女士家属承担80%的主要责任,急救站承担20%次要责任,对于这样的结果,双方表示都能够接受。

在本案中,也应当多多考虑急救站的特殊职能,若是仅仅因为事故停电就陷入瘫痪,那么将可能造成更大的悲剧,陆女士的经历也给每个人敲响了一次警钟。

急救站应时时刻刻防止意外发生,而病患家属在难以拨通急救电话的同时,也应当选择其与的救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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