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犯进戒治所疑被殴到病危 家属求偿千万!法院判免赔

家属刘男入所后遭舍友凌虐,一度病危,求偿千万,法院驳回。(图/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患有糖尿病毒犯刘姓男子,自2016年起进入法务部新店戒治所接受戒治,家属指控,刘男遭舍友殴打虐待,更换舍房后,刘男在房内倒地昏迷,所方却无任何积极作为,延迟送医,导致刘男一度病危,现无法自理生活,家属声请国赔。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刘男确实与舍友发生肢体冲突,但无证据因此受伤,且刘男随即被更换舍房,所方并非无作为,因此判决驳回声请。

刘男家属控诉,刘男于2016年12月15日进入位在新店的戒治所,却在同月19日上午,遭舍友凌虐、殴打,甚至被强迫灌水。当日上午10点,所方虽将刘男更换舍房,但一进入新舍房,刘男变倒地不醒,所方直到下午3点多,才将刘男送医。

经院方诊断,刘男出现休克、肺炎肠胃道出血等症状,一度还发出病危通知,虽然之后捡回一条命,但生活已无法自理,且出现轻度失智,得有专人24小时照护。

家属认为,刘男被凌虐那么久,所方却迟了半天才更换舍房,刘男昏迷长达5小时,所方人员有查探,却无任何作为,求偿医疗费及看护费用共1081万5198元,工作损失705万9024元,以及精神抚慰金200万元,总计1987万4222元,另应赔偿刘男的父母各50万元。

所方则认为,刘男长期罹患糖尿病等,又领有身心障碍手册,家属所描述的症状,恐与本次事件无相当因果关系,而刘男与舍友起冲突,过程仅数分钟,所方人员发现后,立即将刘男带离舍房,当下并未见刘男有任何不适,且刘男向主管反应整夜没睡,主管因此让刘男补眠,至发现异状,便立即将刘男送到医师处诊疗,待救护车抵达送医。所方并非专业医疗机构,按程序紧急送医,并无任何过失或怠忽职守

法官认为,家属并无证据证明所方过失。所方受限人力经费因素,难比照专业养护或医疗单位,且按刘男过往病例,刘男长期接受治疗,却未按时服药,也未控制饮食,按医院诊断记载刘男昏迷主因为低血糖,刘男入所4天,恐因饮食或用药习惯改变所致,因此判决所方人员并无疏失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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