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妇旅居巴拉圭...「11.8两黄金」存保险箱25年全不见 怒告银行

▲一名谢姓妇人黄金项链手链贵重物品,共11.876两黄金存放于北市华南银行大稻埕分行的保险箱内,而后她却发现这些金饰凭空消失,质疑是华南银行人员盗领。(图/pixabay)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谢姓妇人因长年居住巴拉圭,将黄金项链、手链等贵重物品,共11.876两黄金存放于北市华南银行保险箱内,而后她去开保险箱时,却发现这些金饰凭空消失,质疑是华南银行人员窥探到密码进而盗领,怒告华南银行求偿65万6384元。台北地检署审酌后,因谢女指遭窃的保险箱内仍有地契支票等其他贵重珠宝,与遭窃常情不符,华南银行判决免赔。

谢姓妇人指出,因长年居住巴拉圭,为妥闪善保存嫁妆等贵重金饰,1989年将黄金项链7条(9两)、黄金手链2对(2.056两)、黄金双线炼1件(0.82两),共计11.876两黄金,存放在华南银行大稻埕分行的保险箱内;不过2014年3月6日她去开保险箱,却惊见里面的金饰全不见,仅留有2张金饰购买单据

对于保险箱内的金饰凭空消失,谢姓妇人说,2013年9月将女儿存折与印章存放保险箱,因忘记保险箱密码所以前来银行办理变更密码,但承办人员没有告知变更密码标准流程,还趁她开启保险箱时,假监管名站在她身旁窥探密码。因此谢姓妇人怀疑金饰就是被银行人员盗领。

谢姓妇人指出,华南银行未建立有效监督等内控机制,未按照当初租赁契约提供应有服务,导致她物品遗失;因此,她对华南银行求偿共65万6483元。

对此,华南银行抗辩,指出双方保管箱租赁契约,银行不能过问谢女保管箱存放何物,谢女应该自负举证责任证明确有存放这批金饰到保险箱,以及金饰确实遭窃;此外,大稻埕个人开箱记录明细,谢女2014年3月前2年都未去开保险箱,也仅在2011年5月有申请密码变更,因此银行人员认为谢女所指称的窥探密码并非事实,请求驳回谢女求偿。

法官审理时,发现谢女所指遭窃的保险箱内还有房地契、支票,及其他贵重珠宝,包括宝石2颗、祖母绿8至10颗、其他大小宝石、金饰;因此,法官认为,谢女保险箱内遭窃与常情不符,且未能证明银行人员窃取金饰,甚且无法证明有存放这些金饰到保险箱,另考量华南银行并无任何违约情事,判决华南银行免赔;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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