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文书 王金世英逃过追诉期

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妻子王金世英被控涉及伪造文书部分,获判免诉。(摘自调查局官网)

涉及力霸掏空案的前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妻子王金世英,被控未出席亚太行动宽频董事会,事后补签名,制作不实会议纪录,涉嫌《刑法》伪造文书罪,她因逃亡滞美遭通缉迄今,台北地院以她伪造文书罪追诉权时效期满,日前判决免诉。不过,她另涉嫌掏空力霸集团730亿元,涉犯《证交法》等罪部分,仍在通缉中。

王金世英早年曾经以艺名金晶」闯荡演艺圈,是前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第4任妻子,2007年1月力霸案爆发后,她与王又曾搭机离境,2人滞美未归遭通缉,检方指控王又曾、王金世英涉嫌虚设人头公司以非常规交易手法掏空力霸集团资产730亿余元,王又曾因2016年5月在美国加州车祸身亡,他涉及的力霸案等相关案件均已获判决公诉不受理。

检方指控,王金世英为力霸集团旗下亚太行动宽频电信公司董事,明知2006年3月未出席董事会,是由董事长指示员工事先制作董事会会议纪录,伪称董事会通过授权董事长,向德意志银行贷款新台币36亿6750万元及美金9750万元案。

事后王金世英在董事会议签到卡补签名,让亚太公司持不实董事会会议纪录,向德意志银行台北分行申贷,北检2009年12月依伪造文书罪起诉王金世英。台北地院因王金世英滞美未归,于2010年4月30日发布通缉。

北院因王金世英涉犯的伪造文书罪,法定刑为3年以下徒刑,因适用修正前《刑法》,追诉权时效为10年,加计4分之1,合计时效为12年6月,已于今年2月22日期满,判决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