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职律师伪造委任书遭揪出 伪造文书罪判2月

法官考量洪男具法律专业知识之律师多年,明知遭停职还盗告印章,且未有真诚认错之情,依伪造私文书罪,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一家法律事务所洪姓律师在遭律师惩戒委员会停职期间,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下,盗盖所代刻保管的印章在其民事案件委任状委任人栏上,还指示不具律师身份的太太为受任人,伪造委任状,不过在调解前被书记官发现遭起诉,近日彰化地院审结,洪男遭依伪造私文书罪,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

洪姓律师2020年1月受廖某委任处理刑事过失伤害案件及民事赔偿问题等,不过洪男在受委任期间遭遭律师惩戒委员会停止执行律师职务,但其仍继续执业,今年1月盗盖委托人印章,到法院欲进行调解等事项,遭法院书记官当场发现。

判决书指出,洪姓律师遭惩戒停职3个月,未与廖姓委托人终止委任契约,今年1月11日上午盗盖印章,并指示不知情且不具律师身份的太太具名在受任人栏,完成委任状之私文书,还指示太太到彰化地院调解,被逮时还矢口否认,认为是在授权范围内,没有故意动机,其太太也是法律系毕业,与案件没有冲突,认为不会损害委托人权益。

法官审酌,认为洪姓律师行为足生损害于廖姓委托人及法院进行调解程序之正确性,其自承遭惩戒停职,有充分时间请其他适任律师代为出席,此行为并无不得已或必要性可言,考量其具法律专业知识之律师多年,明知遭停职还盗告印章,且未有真诚认错之情,依伪造私文书罪,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