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文书缓刑期间遭判「失格」 王家贞提行政诉讼裁定驳回

2024立委选举20日号次抽签,原本登记参选五选区的王家贞被中选会判定资格不符后,虽无法参加抽签,但也前往市选委会前静坐表达抗议。(本报资料照片,洪荣志摄)

国民党台南市立委参选人王家贞因伪造文书缓刑定谳,依选罢法规定不符参选资格,她提行政诉讼并声请定暂时状态之处分,请求法院让她取得立委侯选人资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衡量比较对影响选举结果公益所造成之重大损害,远甚于未准她声请而其事后获本案胜诉所生之个人损害,没有准予定暂时状态处分之必要,裁定驳回其请求。可抗告。

王家贞因犯刑法第214条之罪,经台南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月,缓刑2年确定,2025年4月11日才缓刑期满,依选罢法,不得登记为候选人,她提行政诉讼并声请定暂时状态处分。

台北高等行法院认为王家贞刑事判决判处罪刑并谕知缓刑确定,且目前仍在缓刑期间,则中选会未予审定她立委选举的候选人资格,于法自非无据,且暂准她取得候选人资格而参与选举,固保全了她参政权之行使,但她是否得以顺利当选,甚难评估。

北高行政法院指出,如果王女当选,倘其事后本案败诉,不仅明显影响选举结果,并将开启后续由选委会撤销她候选人登记、当选无效之诉或办理补选等措施,于公益将有重大影响,且因她已借由定暂时状态处分达成本案诉讼之目的,其另行提起之本案裁判亦随之失其意义,因此驳回她的请求。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