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锡铭提行政诉讼也遭驳回 监所关注小组:遗憾
张锡铭遭警追捕10余年多次激烈驳火 。(中时资料照片)
犯下多起掳人勒赎案的「恶龙」张锡铭,遭判无期徒刑定谳,在监服刑16年8个月,近5年申请假释18次均遭驳回,他提起行政诉讼,状告矫正署,台南地院19日驳回原告之诉。据了解,关押在台南监狱的张锡铭对宣判结果已有心理准备,表现平静,没太大情绪起伏。监所关注小组面对判决结果则表示,「很遗憾」。
曾为10大枪击要犯的张锡铭,涉及杀人罪、掳人勒赎、杀人未遂等重大刑案,2005年落网后,被判处3个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无期徒刑,目前已在监狱服刑16年8个月,迄今申请假释18次全遭驳回,自认受到不公平对待,提起行政诉讼。
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刘秀君指出,法官写了满满30张判决内容,驳回诉讼,法官特别提到,张锡铭主张假释审查会以其未与被害人和解,认定他犯后态度不佳,对他不公平,他也向假审会强调他无法改变这点。
台南地院表示,张主张在狱中不便与被害人联系,却能在狱中透过友人代为向外界向媒体发声,引起瞩目,「无法对外联络」之说,让人难以采信。尤其,他提报假释以来,从未提出和解计划书,也不讨论如何赔偿被害人、毁损警用巡逻车。
台南地院指出,法务部矫正署考量张锡铭犯行、犯后表现及再犯风险等3大面向,且张锡铭犯行情节非轻,犯后无任何和解计划或赔偿相关纪录,犯后态度非佳,决议不予许可假释,尚非无据。虽张锡铭提出狱中表现良好,台南地院也说,受刑人在监服刑期间,仅是得否陈报假释的法定条件,未明定执行逾一定期间即应许可假释。
监所关注小组面对判决结果透过声明表示「遗憾」,指行政法院还是透过矫正署宽泛的行政裁量,否决掉受刑人生命的各种可能,恣意否决掉受刑人生命的各种可能,强调判决结果虽不尽人意,仍会陪张锡铭继续走下去。
监所关注小组理事长陈惠敏说,从此案可清楚看到,所有判决争点正好凸显当前假释制度的困境与危机,质疑假释规范模糊不清,受刑人回归社会标准不明,这些问题不会因为矫正署胜诉而解决,未来只会持续不断发生与面临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