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假释都不准 张锡铭提行政诉讼也遭驳

张锡铭不满18次申请假释都遭驳回,提起行政诉讼,台南地方法院19日宣判,驳回原告之诉。(曹婷婷摄)

枪击要犯张锡铭遭判无期徒刑定谳,在监服刑16年8个月,5年申请假释18次均遭驳回,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法务部矫正署,台南地院19日驳回原告之诉,全案仍可上诉。据了解,在台南监狱服刑的张锡铭对判决结果「心里有数」,表现平静,最快明年2月即可再申请假释。

台南地法院指出,法官写满30张判决内容,驳回张锡铭诉讼。法官提到,张锡铭主张假释审查会以其未与被害人和解,认为他犯后态度不佳,对他不公平,然法官认为,张多次假释遭驳回,直到今年初才向检方声请与被害人或家属和解。

台南地院指出,张主张在狱中不便与被害人联系,却能透过友人代为发声。此外,张以「国家应负有促成他与被害人和解」义务,法官也指其有重大误解。

台南地院指出,矫正署考量张锡铭犯行、犯后表现及再犯风险等3大面向,且张犯行情节重大,犯后无任何和解及赔偿相关纪录,矫正署未通过假释,是在职权范围内驳回张锡铭之诉。台南地院指出,张锡铭主张同案受刑人已假释,但其他共犯情节轻、刑期比他短,遭判无期徒刑的詹龙栏在监执行逾20年才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