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不准产险自律? 公会:若遭处分将提行政诉讼
为避免产险业者争取商业火险保单而杀价竞争,产险公会依保险法授权、金管会保险局通过而订定商业火险参考费率级距,但产险商业火险参考费率级距遭公平会盯上,产险公会表示,静待公平会的裁决,未来若接到公平会处分,将会考虑提行政诉讼。
金管会保险局局长施琼华17日在产险公会会员大会表示,保险局已向公平会力陈「金融业有其特性」,但公平会亦有其立场,认为公会自律行为不应存在。
施琼华说,这是「监理配套措施」、「我们还是会坚持」,但现在不知结果会如何,只能要求各产险公司必须自己先自律,不要动用到公会自律,否则一再被检举,要再回头自律,就会面临很大的挑战。
为推动产险业费率自由化,但又要避免业者为了业绩,被企业压着杀价竞争,所以保险局分三阶段推行,且由产险公会扮演辅助监理角色,在危险保费及附加费用上,若有业者恶意杀价,被同业检举且公会查证属实,就会罚款且上报金管会,但此一行为屡被公平会认为是联合行为,影响价格。
施琼华强调,会与公平会继续沟通,且强调金融业是特殊需求,各金融公会都扮演辅助监理的角色。
对公平会认为产险公会订定商业火险参考费率级距有联合行为或限制竞争的行为,产险公会也指出,因为保险业及金融业都是属于特许行业,所以设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作特别管理,尤其是说因为金融保险业的资金大部分都是来自消费者。
产险公会表示,目前正在等公平会的决议,如果决议处罚,产险公会就提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