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地院法官被无照骑士闯红灯撞 无肇责却遭判8个月

图文/镜周刊

宜兰地院法官张轩豪,今年1月初,开车行经宜兰市中山路一段时,遭一名无照林姓少年骑机车闯红灯撞上,林姓少年与被载的邱姓少年受伤送医,张轩豪法官完全没有肇事责任,却因未报警将2人送医就离去,虽然他事后折返现场警方自首,仍遭宜兰地院依肇事逃逸罪,判刑8个月,缓刑2年,并应向国库支付5万元;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法官张轩豪于今年1月9日下午6时许,开车沿宜兰市中山路1段245巷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行经中山路1段245巷与中山路1段岔路口时绿灯通行,却遭一名17岁林姓少年骑机车闯红灯撞上左前轮车身处,林男与机车上16岁少年均倒地

张轩豪法官在车祸第一时间并未停车处理,迳自离去,警方获报到场后,张轩豪才折返现场向警方自首,林姓少年送医后发现,双膝挫伤、右膝撕裂伤、左手、右小腿等多处伤害,邱姓少年右侧股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股骨远端骨折、下巴右脚撕裂伤、胸部挫伤,伤势不轻。

此案双方均无酒驾,检方依肇事逃逸罪将张轩豪起诉,宜兰地院由审判长陈嘉年、法官李岳及法官程明慧合议审理,张轩豪坦承案发时他知道发生车祸,很可能撞到人,但并未下车查看,合议庭认定,张轩豪肇逃犯意、犯行明确,已涉肇事致人于伤逃逸罪,可判刑1至7年。

判决指出,张轩豪肇事逃逸后折返现场向警方自首,犯后坦承犯行,并与林姓、邱姓少年达成和解,加上此一车祸,是林姓少年无照骑车闯红灯,张轩豪并无任何肇责,减轻其刑判8个月,缓刑2年,缓刑处分金须缴交国库5万元。

更多镜周刊报导民进党团抢先排队 蓝营难挡水利会改制案付委三中案大突破】北检4点声明 强力回应马提告【三中案大突破】扁案未轰泄密 马英九昨是今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