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无照骑机车闯红灯致他人死 「无钱和解」判10月

屏东地方法院依过失致死罪将林姓妇人判处有期徒刑10月。(图/记者陈昆福摄,资料照片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70多岁林姓妇人,无照骑乘机车上路红灯造成周姓男子倒地受伤,送医不治,虽育有5名成年子女,自称肇事后子女都不理她,致她无法和死者家属达成和解,仅靠每月老人年金新台币3500元生活,屏东地方法院以过失致死罪将她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未谕知缓刑,一旦判决确定,要入狱服刑

判决书说,林姓妇人未领有机车驾驶执照,于2018年11月12日14时20分许,骑乘机车从家里出发,沿屏东县万丹乡平和路由往西方向行驶,行经万丹乡平和路与新南路岔路口时,遇到红灯,仍然直行过去,致由万丹乡新南路由北往南方绿灯直行的周姓机车骑士倒地受伤,致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送医不治。事后向警方坦承肇事。

这起车祸交通部公路总局雄区监理所澎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鉴定结果,一致认为张林姓妇人行经行车管制号志交岔路口,未遵守道路灯光号志指示(闯红灯)行驶,为肇事原因

法官审酌她并未考领驾驶执照,竟仍骑车上路,且因过失发生这起交通事故,致被害人枉送宝贵生命,造成被害人家属蒙受痛失至爱亲人难以抹灭之创痕及无法弥补之伤痛,行为实有不该,惟考量被告于犯后坦承犯行,堪认非无悔意,但表示因无能力赔偿,致未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判处有期徒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