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强人所难!撞死闯红灯骑士 货车司机二审无罪

▲撞死红灯骑士货车司机审判无罪。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绿灯直行撞死人到底有没有罪?民国101年4月,王姓男子开小货车行经梧栖港埠路口时,撞上闯红灯的机车,女骑士被撞飞送医不治;王男一审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2个月,他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官认为,当时骑士突然窜出,王男无从应变,法律不能强人所难,改判他无罪。

这起事故发生在101年4月26日,地点位于台中梧栖区,一辆小货车与闯红灯的机车相撞,女骑士伤重不治,一审司机被判2个月徒刑,二审改判无罪。台中高分院长江锡麟接受《东森新闻》访问时表示,「货车左侧有一部厢型车挡住他的视线,所以他无从去预测那个等红灯区的机车骑士会不会贸然的闯红灯来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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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王姓男子开着小货车行经港埠路口,当时他是绿灯直行,左前方还有一辆厢型车,突然左边一辆机车闯红灯冲出来,他来不及煞车直接撞上,女骑士连人带车被撞飞,送医后回天乏术

事后王男被依业务过失送办,一审被判2个月徒刑、易科罚金6万元,理由是王男虽然是绿灯直行,仍然可以注意左前方有机车接近,有充分时间可以避免发生车祸,王男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官以机车当时是突然窜出、小货车司机不可能在短时间反应闪避,无从防止车祸发生,「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因此改判无罪。江锡麟说,「距离被告停车开始行驶的距离才4.2公尺,所以一般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没办法预测到那个等红灯的机车骑士会贸然的闯红灯。」

一、二审法官见解不同引发讨论,愈来愈多案例也显示,车祸肇事责任车辆大小无关,而是和路权比较有关;本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