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二审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山东高级人民法院25日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薄熙来案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2日一审宣判,薄熙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下图/济南中院微博)。薄熙来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但根据山东高院本月9日公布,薄熙来不服判决,在上诉期限内透过济南中院向该院递交上诉状,该院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不过,许多法律专家都认为,薄熙来案改判机会很小。山东高院21日公告,将于25日公开宣判薄熙来案,《凤凰卫视》24日引述专家分析官方直接宣判,并无公开庭审过程,显示二审是以书面审理方式进行裁决。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道德指出,如果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意味着一审或是认定事实存在错误,但根据他对一审的了解,绝不可能存在撤销原判的可能。他也预测法庭宣判给出「刑事裁定书」的可能性最大。「判决主文应该是8个字: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而山东高院25日上午10点对薄熙来案终审宣判,一如专家所预测,上诉被驳回,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