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同学判赔十万喊不公 恶少父母:国中生送糕点即可
▲校园霸凌事件频传,施暴者常没考虑到后果,等挨告了才后悔。(图/动画《哆啦A梦》)
台北市程姓、叶姓少年就读国中时,霸凌同学被控伤害,日前法院判两人各应赔被害人5万元。被告两人的父母得知判决结果后均讶异不已,认为这只是小孩子闹着玩,国中生的道歉模式,送小礼物或糕点即可。程母表示,儿子被告后惊吓过度,每天都做恶梦。
被害人朱姓学生指出,3年前他于士林区陈立补习班遭程、叶两少年殴打,对方还出言恐吓毕业后会持续追踪不放过他,吓得朱生考上士林商职也不敢去读,隔年再重考,白白浪费一年。
朱生父母认为,儿子空耗一年入学,以致减少36万元薪资收入,加上被恐吓后心里有阴影,另计10万元精神慰抚金,向两少年各求偿46万元。
但程、叶两少年父母均认为,这只是小孩之间闹着玩,且两人也已于法庭上当面向朱生道歉,程母还为此下跪乞求原谅,没想到对方仍坚持告到底。
针对伤害罪,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判两人需接受训诫;民事赔偿部份,台北地方法院驳回朱生薪资损失部分请求,判两少年须各与父母连带赔偿朱生精神慰抚金5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