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生特制「口水便当」给同学吃 法官判父母连带赔偿4万元

基隆国中吐口水在同学便当让同学吃下肚,法官判处吐口水学生与其父母连带赔偿4万元。(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林冠吟/基隆报导

国中生吵架闹上法庭!基隆一所国中的阿明化名)与阿志(化名)是同班同学,去年2人因便当问题而起冲突,阿志在全班面前怒骂阿明是「弱智」,还趁着阿明不注意时在他的便当里吐口水,让不知情的阿明吃下肚,双方家长因此闹上法院。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处阿志与其父母应连带赔偿阿明4万元。

判决书指出,阿明与阿志是同班同学,但阿明常被阿志常讪笑恐吓,去年6月还因为教室便当有少,阿志在同学面前怒骂阿明「弱智、智障、以后在路边垃圾」与三字经等,要求阿明下楼去拿便当,遭拒绝后还威胁他「你再继续看,我们就直接打你」,使阿明心生畏惧,离开去拿便当。

谁知道阿志竟趁着阿明去拿便当不在教室之际,对着阿明的便当吐口水,使得阿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下肚,直到事后同学告知后才知道。而阿明的父母知道后,也将阿志怒告上法院,认为其与其父母应赔偿他们20万元。

庭审时,阿志与其父母主张和阿明之间是彼此互呛,且阿志也已被老师处罚并向阿明道歉;阿志指出,便当事件不是无缘无故就怒骂阿明,是他质问阿明为什么不去拿便当,但阿明却反骂他「没手没脚」、「残障」,才会怒骂回去。阿志强调,他不是刻意要吐口水在阿明的便当上,是转身要吐口水,往阿明的方向吐,没有吐在便当上。

基隆地院审理后认为,阿志曾被少年法庭裁定交由父母严加管教,虽然阿志辩称是阿明先骂他,才会有后续出言怒骂与吐口水的行为,但吐口水在便当上已被证人证实且并非可取,还让阿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下,已造成阿明人格受侮及感到畏惧,情节重大。此外,阿志的言行也在去年12月,就被少年法庭裁定交付家长严加管教,其父母也并未举证对于儿子监督没有松懈,因此判阿志与其父母须连带赔偿阿明4万元。

不过法官调阅校方调查访谈纪录也发现,同学指出阿志虽然平常会对阿明嘲笑或开玩笑,但阿明也有「回呛」、「互骂脏话」的行为,不能仅依阿志言词不礼貌、嘲笑、开玩笑,就认为他「长期霸凌、恐吓、讪笑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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