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口水进同学便当 家长连带赔偿4万元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判小乙及其家长需赔偿4万元。(陈彩玲摄)

基隆市有2名国中生小王、小乙为同班同学,去年6月爆出小乙因不满便当不够,与小王发生口角,小乙心声不满,趁小王离开教室时,朝小王便当吐口水,小王在不知情状况下,将便当吃下肚,经同学告知事情才爆出,小王家长得知愤而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审结,判小乙及其家长需赔偿4万元。

判决指出,小王长期受小乙霸凌,导致患有情绪焦虑做恶梦症状未料,去年6月4日小乙变本加厉,因不满便当不足,在同学面前公然辱骂小王「弱智智障、以后在路边垃圾」及三字经等语,并要求他下楼拿便当,小王先是表明不要,小乙则恐吓,「你再继续看,我们就直接打你」等语。

小王听闻心生畏惧立即下楼,而小乙趁小王离开教室时,朝小王便当中吐口水,导致小王在不知情下将便当吃下肚,同学口耳相传事情才爆发,小王得知后,回家告诉家长,家人不忍自己小孩遭欺负,告上法院,要求小乙及父母连带赔偿孩子20万元。

小乙父母宣称,双方只是互呛,老师有处罚,也有像小王道歉,并非无故辱骂,并还原当时情况说,自己孩子当时问小王为什么不去拿便当,小王则回应,「你没手没脚、残障」等语,才会吐口水,并声称是转身往小王方向吐口水,但没有吐在便当上。

法官审理后认为,小乙空言否认,并非可取,经其他在场同学证实,小乙确实有在小王的便当内吐口水,并辱骂、恐吓,认定小乙及其双亲需赔偿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