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独董生前诋毁李纪珠 家属遭判连带赔偿200万

士院判决李胜彦家属连带赔偿李纪珠200万。(本报资料照片)

新光银行副董事长李纪珠,不满已离世的独立董事李胜彦,多次透过媒体对她进行不实指控,包括指她是「新光治理的绊脚石」、称其「顶撞体制、抵触法令、怠忽职守、公司放任…」,李纪珠对李胜彦提告求偿300万,士林地院判决李纪珠胜诉,因李已过世,他的妻子、1儿1女需连带赔偿200万,并刊登胜诉启示。

李纪珠提告指称,2016年9月起她进入新光集团,自认工作认真,但李胜彦却自2018年3月起,不断对内、对外对其进行各种造谣、诋毁。

李胜彦后来还对李纪珠提告,也有许多内部检举,但所有案件均不起诉,黑函也都被金管会调查不是事实,李纪珠搜证指出,李胜彦5年多来对她的各种不实指控,散见于各个媒体,次数多达百余则,已对其个人名誉、心理造成极大影响及痛苦。

士林地院审酌,李的部分言论确实损害李纪珠名誉,判决李应赔偿200万,并于中时等3报公开胜诉启示,因李胜彦于2022年10月因病过世,其家属应付连带赔偿。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