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光金独董李胜彦屡杠前副董 提交付审判遭驳

台北地院

新光金前独董李胜彦,不满去年4月新光金控董事会上,他以4大理由反对时任新光金前副董事长的李纪珠担任下届董事候选人,质疑李女事后以发言人职权发布重讯,指他的反对意见「均非事实」,控告李女诽谤、伪造文书罪,但李女获不起诉确定后,李胜彦日前又声请交付审判,仍遭台北地院驳回。

新光金独董李胜彦曾任台湾银行总经理;李纪珠则担任过金管会主委,也曾任中华邮政董事长、台银董事长并兼任银行公会理事长,2人均是银行界名人

李胜彦过去多次在新光金董事会上质疑李纪珠,2019年6月,李胜彦在董事会上质疑李纪珠兼任元富证副董「违法」,李女在会中回应李男说法,是「诬指」董事长吴东进不处理此事。李男认为李女「诬指」一词是在董事会上当众侮辱他,控告李女妨害名誉检方认为罪证不足,将李纪珠不起诉。

之后,李胜彦以他去年4月新光金董事会上,以顶撞体制、抵触法令、怠忽职责公司放任等4大理由,反对副董事长李纪珠担任下届董事候选人。事后新光金发布重大讯息指他反对意见内容「均非事实」,他控告李女诽谤、伪造文书等罪。北检不起诉李女,李男向高检署提再议,亦遭驳回,李女获不起诉确定。

今年1月,李胜彦不满李女获不起诉,向台北地院声请交付审判,另指控李女2018年5月涉教唆业务登载不实、新光金控法务涉背信、诈欺、金管会检查人员疑涉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北院认为李声请无理由,依法驳回,至于李另指控李女、新光金法务、金管会人员部分,因非李先前提范围,一并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