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独董李胜彦:反对李纪珠担任下届董事的4大理由 都是「公开资讯」!

新光金控董事李纪珠。(图/记者汤兴汉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新光独董李胜彦以顶撞体制、抵触法令、怠忽职责公司放任共4大理由,反对副董事长李纪珠担任下届董事候选人,不过,提案并未在新光金董事会通过,且新光金还发声明指「所陈内容均非事实」。对此,独董李胜彦强调,他提出的4大理由皆是公开资讯,并非是公司声明中的「均非事实」。

李胜彦接受《ETtoday新闻云》电访时表示,上述4点皆是根据公开资讯所做的结果,也是以前曾讲过的事实,其中在「顶撞体制」部分,当初李纪珠和新光金控签下的总经理一职,契约是从2016年8月到2020年6月,但做不到2年的时间,以「阶段性任务完成」为由离职,也就是没有履行当初契约,随后又回来接受更高的报酬职位

李胜彦也提及,许多事情需要总经理来推动,但新光金这2年来都是代理总经理,业务推动上有难度,且从以上状况来看,公司也没有作为,因此他看不下去才提出反对意见,强调并非是没有被提名董事才持反对意见,且他去年底也曾表达没有续任独董的意愿

▲新光金独董李胜彦。(图/资料照)

被问及提案前后双方是否曾沟通过,李胜彦则说「从来没有」,这1年多以来都没有来沟通,因此他只是点出这样做会有问题,加上公司以「所陈内容均非事实」来回应,让他不得已再把事情讲清楚说明白

这件事之所以曝光,是因新光金控今天稍早公告,独立董事李胜彦在董事会中,提出4大理由,反对副董事长李纪珠担任下届董事候选人。不过,新光金也发出3点声明,第一是公司认为李胜彦反对意见所陈内容均非事实;第二为本案经主席慎重征询全体出席董事采举手表决,除独立董事李胜彦表示反对以外,其余13名董事一致同意依原提案名单通过。

最后,新光金强调,董事会所提候选人名单均符合公司法第192条之1及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第2条至第5条等规范,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列入本公司第7届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于法尚无不合。

而李纪珠也在脸书写下364字声明,强调「我始终相信,认真全力的付出,社会自有公道。」,回应此事。

针对此事,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也提及,「这太个案,不想去介入他们之间」,不愿对新光金的问题多作回应。

此外,新光金控今天晚上7点左右再度发布重讯修正主旨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反对1名董事候选人及本公司之严正回应」,而内容则与早上7点27分一致。据了解,新光金这届要选15席董事,却超额提名16席名单,换句话说,可能有1席会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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