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提告吹哨者张晋源 金管会证实:调查期间停职、照领薪资

金管会。(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永丰银前总经理张晋源曾检举鼎兴案三宝案,如今永丰金与永丰银行以背信罪提告「吹哨者」,金管会银行局今(24)日证实,永丰金在23日已通知张晋源,从25日起暂停职务,不过薪资照给。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表示,永丰金在发布新闻稿要对张晋源提出诉讼前,有先向银行局报告;永丰金于23日也通知张晋源自25日起,暂停所有职务执行,但不影响薪资,另在诉讼期间,张晋源为现任金控资深副总经理头衔以及薪资都还在,但请他在家配合司法调查

外界关注张晋源先前举发三宝案、鼎兴案,受到吹哨者保护的机制,不过如今却因其他案件挨告背信,且据年报资料显示,仍坐领年薪逾千万元。庄琇媛指出,张晋源先前是吹哨者,按照内稽内控规范,不能影响揭弊者工作权利,但他这次被告的是美国子行案,因此永丰对他暂停职务。

不过,庄琇媛说,刑事判决要等三审定谳后背信罪确认,依照银行法也要进行惩处,由于他是吹哨者,所以还是要用个案来认定,现在还无法判断,后续会进行了解。

根据金控及银行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第34之2条规定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业对检举人应采取2项保护,首先是检举人的身分资料应予保密,不得泄漏足以识别其身分的资讯,再者是不得因所检举案件而对检举人予以解雇、解任、降调、减薪、损害其依法令、契约习惯上所应享有的权益,或其他不利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