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提告吹哨者张晋源 金管会:这是2件事尊重司法调查
▲永丰金昨天指控吹哨者、永丰银前总经理张晋源涉及背信,引发外界高度关注。(图/资料照)
永丰金与永丰银行以背信罪提告吹哨者、永丰银前总经理张晋源,金管会对此表示,根据金控内控规定,订有吹哨者的保护机制,但出售美国子行案与当初张晋源所检举的案子并不是同一件事,同时也会尊重司法调查。
永丰金与永丰银行昨天召开记者会,指控前银行总经理张晋源,当初担任出售子行美国远东银行专案负责人时,刻意隐匿实际出售资产的价值,确实造成公司股东的权益受损,违反金控法及银行法,将以背信罪提告。
张晋源随后也提出5点声明,美国远东银行的财报是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资讯均充分揭露,金控跟银行的董事对财务业务状况都非常熟悉,所谓隐匿资讯的指控完全不实,并以「司法是对揭弊者最残忍的报复」来回应永丰的提告。
外界传言,张晋源原先是永丰银三宝案的吹哨者,如今被永丰金与永丰银提告背信罪,质疑是否挟怨报复。金管会银行局官员强调,永丰金这次以出售美国子行案告张晋源背信罪,与他当初揭发的三宝案、鼎兴案并不是同一个案子,且永丰也提起司法程序,这部分就尊重司法判决。
另据金控及银行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第34之2条规定,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业对检举人应采取2项保护,首先是检举人的身分资料应予保密,不得泄漏足以识别其身分的资讯,再者是不得因所检举案件而对检举人予以解雇、解任、降调、减薪、损害其依法令、契约或习惯上所应享有的权益,或其他不利处分。
金管会银行局官员指出,这次案子是银行内部有些交易利益损害,因而主动提出司法程序,如今永丰金对张晋源提告,但因与他检举的案件无关,就目前来看并未违反吹哨者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