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股东会明登场 前独董呼吁公司要求李纪珠自动请辞!

新光金前独董李胜彦。(图/资料照)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新光金股东会明(2)日登场,前独董李胜彦以新光金股东身分发出一封「公开信」,指控新光金任命李纪珠担任副董职务违反体制、抵制法令建议公司要求李小姐自动离开新光集团的任何职务,搬开这块沉重的公司绊脚石

李胜彦指出新光金「道德行为准则」第3条,指称的是诚实及道德行为,亦即,无诈欺、欺骗或隐匿行为,但现任新光银行董事长李纪珠和公司长期却涉嫌违反该准则。

李胜彦进一步列举4大反对李纪珠担任新光金副董职务的理由

第一,顶撞体制;李纪珠在107年3月16日的董事会上,口头宣读将辞去新光金控总经理职务的辞呈,未依约在3个月前提出,公司顿现慌张。事后,公司对外界的函复(107年3月26日函复)则称李纪珠的辞任系「基于人事安排业务推行之考量,新光金控进行职务调整」。李纪珠的辞职程序明显不符正常作业方式,更有违反委任契约诚信原则

第二,抵触法令;李胜彦称李纪珠对公司业务不当作为或不作为,经本人以涉及背信罪及诈欺罪,于109年4月提起诉讼在案,现今该案尚在审理中。

第三,怠忽职责;李胜彦表示,李纪珠以「话术」,摆烂其对角色职责应负的责任

第四,公司放任;李胜彦强调,李纪珠以新光金控副董事长身份,再去兼任子公司副董事长的问题,自107年10月起,多次在金控董事会上引起「专任」及「兼任」的道德层面讨论,而公司皆放任不做处理。

最后,李胜彦提出,李小姐自转进新光银行之后,便积极想争取银行董事长职位,但她凭什么能力把绩效做得更好?鉴于多年来李小姐的「不当行为」有损新光金控的股东权益,新光金股价亦长年低迷,本人身为新光金控之一介股东,乃不揣冒昧将「本案」投向新光股东直接诉求,建议公司要求李小姐自动离开新光集团的任何职务,搬开这块沉重的公司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