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呼吁公司股东会纪念品尽量延后发放

为避免群聚风险金管会呼吁,公司若纯粹提供股东(含电子投票之股东)领取纪念品者,尽量延后疫情趋缓时再另行发放。若有个别因素考量,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纪念品发放场所委托书征求场所之防疫措施,应配合防疫主管机关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发放或征求场所所在地地方政府相关防疫规范办理

为避免召开「实体股东会」可能之群聚风险,金管会前报经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核定,于110年5月20日公告所有公开发行公司自110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开股东会,并依据公告之「因应疫情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延期召开相关措施」,原订股东会相关股务作业前置程序,例如寄发开会通知书、委托书征求作业及电子投票等作业,仍按照原规定期间进行到原订股东会开会日前1日。

股东会纪念品之发放为公司自治事项,为降低股东领取纪念品可能造成群聚的风险,金管会已督导集保公司于110年5月28日透过视讯会议宣导上市(柜)自办股务及股务代理机构,延后或分散股东会纪念品发放之日期,并请确实落实做好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