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再抢纪念品 金管会:零股出席股东会也可领
金管会证期局今天(13日)表示,针对零股股东可否领纪念品争议,近日将规定亲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不论持股多寡」均应发放纪念品,而若是委托出席的零股股东,纪念品是否发放则由各公司自行订定。
证期局副局长张振山表示,之前针对零股股东可否领纪念品,并没有在法规中有明确规范,零股股东亲自到场或委托,公司要不要发给零股股东,由各家公司自行订定。
但经过学者建议,应该在法规中明订,因此证期局要求集中保管结算所在近期修正「股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标准规范」,规定公司应于开会通知书载明股东领取纪念品发放原则,对「亲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者),「不论持股多寡」均应发放纪念品;而委托出席的零股股东,是否发放纪念品由公司自行订定。
2017年最夯的股东会纪念品就是中钢(2002)的黑熊伞,当时造成一股排队领取风潮,不少零股股东也都去领,甚至发生打架。张振山表示,目前中钢零股股东人数约35万1999人,占中钢所有股东的32.6%,显示上市柜公司零股股东不少,修正法规后,相信未来争议会减少许多。
此外,在这次「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委托书规则」的修正中,也增订「台纸条款」。公司将征求资料传送或公告后,征求人应依股东委托出席股东会,征求人不得在征求委托书的书面或广告表明,征求人「得不出席」股东会等相关文字。去年台纸(1902)爆发股权争夺战,当时曾发生征求人征求股东委托书后却不出席,因此这次才有此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