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闵惩戒案出庭 证人裴伟证实管任政务官期间仍领稿费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大校长管中闵违法兼职遭弹劾案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在2日公开审理公惩会除了传唤管中闵外,也传唤当时付出稿费的壹周刊前后任社长裴伟等人出庭。其中裴伟证实,从管中闵担任台大财经教授时就开始邀稿,每篇稿费2万5千元,甚至管中闵担任政务官后,还是继续邀稿、给稿费。

根据监察院弹劾的资料中,认为管中闵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担任行政院政务委员经建会国发主委期间,多次在壹周刊上发表有偿评论文章,每年获取约65万元稿费。监察院认定他违法兼职,所以在今年1月15日通过弹劾,送公惩会审理。

而公惩会为了审理本案,破天荒的首度针对惩戒案件公开审理。除了传唤管中闵以外,也传唤当时付出稿费的壹周刊前后任社长裴伟、邱明辉2人出庭。而裴伟在答询时表示,他从总编辑担任社长后,就开始邀稿。而壹周刊针对财经议题发表社论「壹评论」,后来他就打电话给当时还在台大财经所担任教授的管中闵,管中闵也答应投稿

裴伟表示,当时「壹评论」的属性是社论,所以不能具名,但如果管中闵投来的稿件不符合周刊属性,他也会不录用稿件或修改稿件,当时每篇稿酬是2万5千元。直到管中闵担任政务官后,还是持续向他邀稿,但是否录用稿件,他已经记不清楚了。

合议庭当庭提示监察院整理的资料,列出监察院怀疑可能是管中闵撰写的文章,要求管中闵指认,但管中闵仅回答:「时日久远,记不清楚。」审判长石木钦也请管中闵回去后,整理一下资料,之后再行指认。

庭讯进行约1小时左右结束,管中闵事后发表声明,强调这是1年多以来的政治迫害,完全是罗织构陷他莫须有的罪名。他甚至还引用《史记酷吏列传》中的「深文周纳」,批评政府不根据事实,巧妙地根据法条,入人于罪!

▼壹周刊前社长裴伟出庭,证实管中闵任政务官期间确实领取稿费。(图/记者屠惠刚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