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弯弯内阁赚稿费 管中闵判申诫

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监察院违法兼职移送公务惩戒委员会公惩审理后认为,管在担任行政院政务委员期间,经常匿名投稿周刊社论共赚取稿费67万多元外,还骂行政院团队及阁揆,让民众有公务员不专心自身政务,公务纪律松散的不良观感,严重损害政府信誉,2日将他判处申诫确定。

管的律师表示,对判决感到遗憾,这对人民言论自由的保障不周到,收到判决书后,律师团研议是否有再审必要。而这项惩处,不影响管的职务,但会影响考绩

监委指控管中闵在2012年2月到2015年2月,担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任国发主委期间,透过匿名「常态性」为《壹周刊》撰写社论,以赚取稿费,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兼职规定,违失情节重大,通过弹劾送交公惩会审理。

公惩会审理后认定,管任政务委员期间,以每期2万5000元的稿费共写27期周刊社论,赚取67万5000元的稿费,是「反复同种类的行为」属于业务行为,违反公务员不得兼任业务的规定,国家自得加以究责。

公惩会指出,管是行政院的阁员但经常匿名文章批评自己任职的行政院;国民党选举大败,行政院长江宜桦辞职由副院长毛治国组阁,管是行政院部会首长,却投稿周刊讥讽「小河弯弯,政策也弯弯。弯弯内阁已经上路大家走路小心。」

合议庭认为,管身为行政院的政务人员,却经常、持续为周刊撰写文章刊登于该杂志上,除与本职性质有违,更有碍其职务尊严,严重损害政府的信誉,自有惩戒之必要,将他判处申诫确定。

对于判决结果,提案监委王幼玲、蔡崇义发表声明,强调尊重公惩会判决,希望管中闵诚实面对,尊重判决结果,勿再做出违反法律错误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