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管中闵惩戒案公开审理 创我国司法史纪录
台大校长管中闵违法兼职遭弹劾案,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在2日公开审理,创下首起公开审理的公务员惩戒案例。管中闵在下午2点35分左右来到法院,他在进入法庭前不愿多谈,预计将在开完庭后发表谈话。另外公惩会这次也以证人身分,传唤当时做出报导的前壹周刊社长裴伟,进行说明。
本案因管中闵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担任行政院政务委员、经建会与国发会主委期间,多次匿名在杂志上发表有偿的评论文章,每年获取约65万元稿费,被监察院认定违法兼职,今年1月15日通过弹劾,送公惩会审理。
公惩会收案后,由委员长石木钦任审判长,另外委员廖宏明、吴景源、张清埤、黄梅月共同审理。合议庭最后决议公开审理,除了传讯管中闵外,也开放民众登记旁听,创下我国公务员惩戒案件公开审理的首例。由于这代表司法公开透明的一大步,引起不少司法团体公开支持,「法官翻转司法群策会」就以「我们支持任何有助于公开透明的司法新作为,公惩会公开审理管中闵案有助于建立司法公信」管中闵在下午2点半左右来到法庭,他进入法庭前不愿多谈。由于本案涉及公务员兼职的问题,事证明确,若管中闵遭认定有必要惩戒,公惩会有9种惩戒方式,分别为:免除职务、撤职、剥夺减少退休(职、伍)金、休职、降级、减俸、罚款、记过、申诫。依照本案情节,应该只是罚款等惩戒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