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院弹劾案莫名遭「卡住」揹黑锅 竟然靠听说才知道!
监察院自民国98年送到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的弹劾案尚有25件未结案,其中13件因为进入司法程序停止审理,但其中却有6案经过一审判决后应该要恢复审理却莫名遭公惩会「卡住」。监察院秘书长傅孟融8日表示,他们听到其他机关向监察院反映有类似情形,一经询问才发现是公惩会决定视个案处理,但监委担心是否影响监察权,监察院经讨论之后,将向公惩会反应。
监委的弹劾案送出之后,却在公惩会卡关,监察院表示第二、三届监委的案子都已经议决,但第四届的还有再审查中的,傅孟融表示,送到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的弹劾案尚有25件未结案,其中13件因为进入司法程序停止审理,当中有六件已经经过一审判决。
根据监察院资料,遭监委弹劾送公惩会的6案包括,民国98年前总统府秘书长卓荣泰、前总统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人涉国务机要费案;101年自来水公司12区管理处涉围标案;102年新竹县五峰乡乡长叶贤民等人涉收取回扣案;102年前南投县长李朝卿涉贪案;103年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副局长钟朝雄等人涉喝花酒;以及104年前桃园县水务局副局长邱峰旭涉接受厂商招待案。
▲监察院秘书长傅孟融。(图/记者赖于榛摄)
监察院幕僚补充说明,公惩会在民国105年修法,如果说案子有刑事判决,在一审判决之前可以停止审理,但是一审判决后应该要依申请或是依职权撤销提止审理,恢复审理,但对于旧案该适用新法还是旧法,公惩会是在106年5月召开「法律座谈会」决议按照个案判断。
之所以发现案子被卡住,原来是有机关来询问监察院才曝了光,傅孟融说,监察院处理10职等以上的公务人员惩戒,其他机关则是可以送9职等以下的惩戒,所以跟监察院遇到一样的问题时前来询问,监察院再行文公惩会,三月份才得到公惩会回函说是依「法律座谈会」决议按照个案判断。
傅孟融说,行政追究时间应该要赶快,但公惩会目前见解采个案认定,没有依法规定恢复审理,有监察委员认为这需要探讨是否影响监察权,副秘书长许海泉则认为监察院因此背了很多黑锅。监察院9日的司岳委员会将讨论此事,若有决议再送公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