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涉收回扣遭收押 工程会:涉贪腐人员应严惩

记者周佩虹台北报导

针对南投县政府办理灾修工程,涉有指定特定厂商承揽、收受厂商回扣、协助围标、验收放水等嫌疑,并有多位相关人员遭检调收押。公共工程委员会主委陈振川30日表示,此案为机关人员与厂商沆瀣一气,使公务人员蒙羞,「对于该等贪腐人员,应予以严惩」。

▼南投县长李朝卿30日上午确定被收押禁见。(图/东森新闻提供)

陈振川表示,未达100万元之招标方式,采购法已有规定,可由地方政府定之;地方政府未定者,比照中央机关规定办理。依中央机关之规定,除符合采购法第22条第1项各款所定得采限制性招标情形,例如遇有不可预见之紧急事故,或依个案叙明不公告及邀请指定厂商之适当理由签报机关首长或授权人员核准者,可不采公告方式办理外,应公开取得3家以上厂商之书面报价企划书。采不公告之限制性招标,其得以找2家以上厂商比价者,应优先采比价方式办理。工程会也指出,如果地方政府办理道路灾修工程,认定符合采购法限制性招标之要件,应优先找具竞争力之优良厂商比价,并于施工时落实履约管理,验收时核实抽查验核,确保工期品质,则无违法之虞

公务员找比价对象时如有刻意指定期约给付回扣之厂商、协助特定厂商围标、履约管理或验收时放水之贪腐行为,为法所不容,应予严惩。对于该等工程,工程会将派员实际查核品质,如有偷工减料情形,不惜要求打掉重做。而工程会曾于101年5月14日与国内工程界公会银行界代表共同签署「公共工程反贪腐宣言」,宣示工程界反贪腐及营造清廉环境的决心,更与法务部廉政署共同举办北、中、南、东4场「公共工程反贪腐座谈会」,宣导政府采购现有之防止贪腐措施及廉政品管圈,并已纳入「公共工程跃升计划」推动中。工程会强调,反贪腐是世界语言,101年3月30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委员会采认之新版政府采购协定(GPA),已将厂商行贿行为,纳入拒绝往来之适用情形:而29日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已审查通过政府采购法第101条修正草案,增订「对公务员行求、期约、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经有罪判决确定者」,应将厂商刊登政府采购公报拒绝往来3年,以打击贪腐,营造清廉的政府采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