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李朝卿涉贪羁押禁见 内政部:今起解除职务
国民党籍的南投县长李朝卿因涉入道路灾后修复工程回扣弊案,遭检方声请羁押获准,内政部在30日下午表示,李朝卿即日起解除职务,由南投县副县长陈志清代理。
内政部指出,李朝卿因涉嫌违反犯贪污治罪条例,30日经南投地方法院裁定羁押,内政部即依地方制度法第78条规定,停止其县长职务,并自今日起生效。
内政部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条第1项第3款规定,县(市)长因刑事诉讼程序被羁押者,应停止其职务,因此,南投县长李朝卿于30日因案羁押获准,依地方制度法上开规定,内政部停止其职务,并依同法第82条第2项规定,命由南投县副县长陈志清代理县长职务。
内政部同时指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条第2项规定,因羁押被停止职务之人员,经撤销羁押或释放时,于其任期届满前,得准予先行复职。所以当李县长被羁押之原因消灭而释放时,内政部也会依法予以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