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德遭弹劾喊「被针对」 监委说话了

陈金德。(资料照/记者游芳男翻摄)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因任职高雄政府环境保护局长及高雄市副市长期间,兼任「白马花园屋」民宿及「长安文创有限公司」两家营利事业负责人,遭监察院弹劾。对此,人在欧洲考察的陈金德越洋声明说,全台类似情节有1千多人,今他被弹劾,「提案监委针对性,昭然若揭!」监委仉桂美、李月德19日则强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本院始于107年初立案调查,才查出上述之违法兼职行为,毫无所谓「针对性」可言。

仉桂美、李月德发出新闻稿指出,陈金德所称之有无实际经营及收取报酬等问题,依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实务见解,公务员是否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及有无领取报酬,均不得作为免责论据,只要有实际营业事实,就是违反规定

仉桂美、李月德表示,陈金德经营「白马花园屋」并担任负责人,经调阅财政部北区国税局及财政部高雄国税局102、103及104年度综合所得税核定通知书」所载,他于该等年度之个人所得确有源自该商号之营利所得。

至于陈金德经营「长安文创有限公司」部分,经调阅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之102年2月份至103年10月份「营业人销售额税额申报书」所载,除停业期间外,该公司均有销售额之申报,明显有营业之事实,其违失事证明确。

此外,有关陈金德主张,「考试院调查兼职人员情形,全台类似情节有1000多人,仅针对此案提出弹劾」一事,早于104年间铨叙部为了解公务员兼职情形就提出「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规定之认定标准、惩处原则及参考标准认定标准表」,通函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查报。

面对陈金德喊「被针对」,仉桂美、李月德反驳,监察院自第5届至今,已通过57件违法兼职之弹劾案。本案于高雄市政府人事处104年7月3日转请该府各机关查报时,因时任高雄市副市长的陈金德于104年7月14日以副市长室名义填写为不违法的兼任态样,以致当时未被发现兼职并未移送本院调查,此后因媒体披露,本院始于107年初立案调查,并查出上述之违法兼职行为,毫无所谓「针对性」可言。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言自明。况「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政府机关位居高位者,尤应为民表率,更不应差别对待。

监察院18日弹劾审查会上以13比0的压倒性票数通过陈金德弹劾案,指其于高雄市环保局长及高雄市副市长期间,兼任「白马花园屋」民宿及「长安文创有限公司」两家营利事业负责人,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第1项公务员禁止经营商业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