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贪污案/最高法院发威了 林益世恐重判入狱

图文/镜周刊

被司改国是会议视为首要改革对象最高法院,近来一改保守性格动作频频,近日更将针对争议许久的贪污罪构成要件,到底采用「法定职权说」或「实质影响力说」,召开刑庭会议统一见解,据本刊掌握权威消息,将倾向采对被告较严格的实质影响力说,届时,首适用的便是前总统马英九爱将、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他因涉中钢废炉渣收贿案恐将面临重判,近期就可能会入狱服刑

林益世小档案

年龄:49岁学历台北医学大学牙医学士中山大学高阶公共政策硕士经历:国民党主席、行政院秘书长、4届立委、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家庭:妻彭爱佳,2014年产1子党籍:2012年遭国民党开除党籍出身:已故高雄红派大老林仙保二房沈若兰之子

林益世原本是国民党副主席,因涉及中钢废炉渣弊案,涉嫌向业者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收贿6300万元案及索贿8300万元案,2012年遭特侦组起诉后以5000万元交保,一审台北地院采法定职权说,认定中钢并非林益世担任立委时的法定职权范围,2013年依公务员恐吓取财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林益世7年4个月。

检察官与林益世均上诉,二审高院改采实质影响力说,认为立委可以利用职权影响国营事业,依收贿罪加重改判13年半,林母沈若兰被依灭证罪判刑5个月,可易科罚金15万元,林益世妻子彭爱佳和林益世的二位舅舅一、二审均判无罪,全案目前正上诉最高院审理

以往各级法院审理贪污案法官常面临到底要采「法定职权说」或「实质影响力说」,因意见纷歧,甚至有同庭法官相持不下的情形,导致判决紊乱,各行其道。

为了解决此一乱象,负责统一法律见解的最高法院刑庭会议,面对实质影响力说及法定职权说引发争议,考量目前对于贪污罪已有约7成采用实质影响力说,可见这样的见解已经稳定,决定尽速统一见解。

本刊调查,最高法院刑事庭会议,将倾向采用实质影响力说,一旦确定,此一具有拘束力的见解,首件适用的个案很可能就是林益世的收贿案,届时林益世便会遭到重判确定入狱,统一「法定职权说」或「实质影响力说」见解,也是司改国是会议把改革大刀瞄准最高法院,要将法官员额现行74人,一口气砍到剩下14人之后,最高法院用实际行动证明存在价值的主动出击

林益世一、二审判决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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