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涉贪送考纪会 国民党在判决前可处分
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收贿案2日遭特侦组声押禁见,由于林益世身为国民党党员,是否违反党纪,中国国民党文传会主委庄伯仲表示,目前全案已移送考核纪律委员会研处。
特侦组侦办林益世被控索贿案,认为被告涉嫌两项贪污罪名,包括收贿及要求贿赂且有事实证明林益世有湮灭证据之虞,今天凌晨将林益世声押禁见。
庄伯仲说,根据「中国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第4条规定,党员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法律,经法院一审判处有罪者,应予以先行停止党权处分;二审判决有罪者,应予以撤销党籍或开除党籍处分。
庄伯仲说,法规也留有但书,党员违反前项规定,虽未经法院判决有罪,「惟经廉能委员会或本党中央考纪委员会认定对社会公义有害,对本党声誉有损者,仍得依其情节轻重,予以先行停止党权或停止党权以上之处分」。
林益世涉灭证? 特侦组:有事实证明
赖素如:一直选择相信益世,但看到相关卷证…
最后一刻选择认错 林益世声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