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奸淫证据 军情局女上校与上司婚外情无罪

地方中心新北报导

军情局女上校窦桂贞被控上司发生婚外情板桥地方法院审理认定,两人虽曾手勾手逛街,且有男方承认外遇录音档,但是证据无法证明两人有奸淫行为,28日判决窦女无罪。

军情局少将处长黄华昌妻子怀疑丈夫与女上校窦桂贞同居多年,偷录下丈夫承认外遇的对话事证后,控告窦女通奸,板桥地检署侦办期间,黄妻对丈夫撤告。

检方查出,黄男股票买卖资料皆寄到窦女住处,也有证人证称黄男常出入窦女居住的社区,加上黄妻提供丈夫承认外遇的录音档,将窦女起诉。

法院判决指出,检方的起诉事证,只能认定黄男常出入窦女的住处、两人曾手勾手逛街,无法就此推定两人同居或有性行为,而通奸罪构成要件,必须是男女有奸淫行为,因此判决窦桂贞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