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妻与男牙医全裸泡汤 检:不能证明通奸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市一名叶姓男子使用家中电脑,惊见当护士妻子与男牙医师全裸泡汤的合照,又发现牙医师的裸照、情书,甚至看到家中有买验孕笔发票叶男怒告两人通奸,高雄地检署认为,照片只能证明两人关系暧昧,查无性行为具体事证处分不起诉;叶男认为检方没有主持正义,向媒体投诉,表示会向高雄高分检提起再议。

35岁的叶妻去年(2010)到尤姓牙医师(42岁)开业的诊所工作,同年7月9日,叶男赫然发现,家中电脑档案里,有妻子和尤姓牙医师共浴泡汤、两人全裸前后相叠的亲密照片,深入搜寻档案,还发现尤男的全裸露三点照片、两人往来的电子邮件和情书,家中还有酒店发票、买验孕棒发票、写着两人来往的行事历

叶男质问叶妻,叶妻否认两人有染,只说是「好朋友」、「出差时泡汤」,今年2月叶男愤而以这些证据控告两人通奸。检方侦查期间时,叶妻和尤男坦承共浴泡汤,但否认发生性行为,之后叶男撤销对叶妻的告诉,但坚持控告尤男。

检方认为,全裸泡汤只能证明两人共浴,情书、电子邮件只能证明关系暧昧,而发票、行事历只能证明叶妻个人行为,因没有两人发生性行为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证据,不能证明叶妻与尤男「性器结合」,因此对尤男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