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通奸200回不承认 人妻女同事指认「鸟痣」成铁证

人夫外遇人妻通奸超过200次。(示意图/CFP)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已婚徐姓男清洁队员外遇人妻罗姓同事多年,每个月至少发生3次关系,但后来女方提分手,他便用LINE猛传「跟我睡」、「医师说只要阴道不痛,就可以做爱」等语骚扰,还跑到对方理论,因此让婚外情曝光挨告通奸,虽然他矢口否认,但因罗女指证他的下体有痣,与事实相符,因此仍被判4个月徒刑

据判决书,50多岁的徐男婚后搭上40多岁的罗女,2人就从2008年起多次前往新北市中和土城、万里、宜兰礁溪、台中谷关等地摩铁床战、车震,平均每个月至少3次,共通奸约200次,但2015年9月女方提分手,并拒绝继续发生关系,气得他LINE狂传「我是因为太爱你了,所以才会疯狂」、「跟我睡」、「你不让我插不要紧」、「9年的时间,我是用一生爱去爱妳」、「医师说只要阴道不痛,就可以做爱,结果却骗我说要3个月…,自己却可以跟他好好做爱」骚扰。

对此,罗女明确回绝「爱一个人不是用这种方式」、「我真的没办法陪你」、「又不能做爱」等等,但徐男还是放不下,去年9月又跑到她住家外,大声质问罗女跟其他男清洁队员出游,因此被罗夫追问出实情,因此向徐男提告求偿。

虽然徐男坚称自己没有通奸,但罗女当庭指证他的下体中前方右侧、靠睾丸处有一颗痣,检察官也立刻请法医到庭勘验证实,因此仍被起诉,法官也痛斥他危害社会善良风俗婚姻制度,对罗夫身心造成伤害非轻,又否认犯行态度不好,判刑4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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