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出私密影片主女主角是友人未婚妻 男子勒索不成下场惨
男子勒索女直播主,反挨告恐吓,台南地院将他判半年有期徒刑,可缓刑2年,民事赔6万。(程炳璋摄)
台南市男子去年11月在网路付费观赏女性直播主的私密影片,发现其中1人竟是朋友的未婚妻,竟以此威胁,勒索女方10万封口费,遭女方一状提告恐吓取财,除了遭判刑半年,民事反要赔偿女方6万元精神抚慰金。
台南市一名男子去年透过网路软体发现朋友的未婚妻竟是直播主,主动付费进入聊天室与女方攀谈,过没多久就表明认识女方,并要胁索讨10万元当封口费,否则要将女方播出私密影片的事情告诉她男友。
没想到女方并不好惹,男子10万封口费要不到,只收到1000元贿款,男子顿时感到气愤,再度付费进入直播聊天室留言,指责女方将自己当乞丐,要求女方继续汇款。
女直播主并未搭理,反而直接报警,台南地院刑事部分依恐吓取财罪,判男子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半年内需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民事部分,女方要求精神赔偿金15万,法官参酌情状,判赔6万元精神抚慰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