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生变男女由爱生恨 外遇男女被依通奸、恐吓判刑
▲吕姓女子3年前与简姓男子发生婚外情,奸情曝光后两人互告。(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桃园市吕姓女子4年前因修理机车认识已婚的机车行简姓老板,后来双方互有好感,2人在3年前展开婚外情,以每周3至4次频率维持亲密性关系,后来简妻透过丈夫手机查出2人有婚外情提告,吕女向简男传简讯「人被逼急了什么事都做的出来啦」;简男回呛「我真的很想给妳死!」吕女死心后也提告简男恐吓,地院审理后判处吕女通奸罪4个月有期徒刑、简男则依恐吓罪判处拘役10天。
地院指出,24岁的吕姓女子于4年前因机车故障到简男开设的机车行修车,两人因而相识,双方互有好感还在脸书互加好友交往,吕女知道简男已婚身分,但被爱冲昏头,两人在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间,在北部地区摩铁与吕女住处,以平均每周3至4次频率有亲密关系,这段关系维持约10个月之久。地院查出,2017年5月,简妻发现先生手机LINE与吕女互传「我爱你」等暧昧讯息,怀疑先生有婚外情,经追问后简男坦承与吕女有婚外情,当时向简妻写下悔过书认错,但简妻仍对2人提出通奸告诉,但事后撤回对先生告诉。吕女挨告后曾传LINE向简男求救,「你们要我付出代价没关系,我也会要你付出代价」、「人被逼急了什么事都做的出来啦」;简男则回呛「我真的很想给妳死」等语恐吓,吕女求助无门下对简男提告恐吓。吕女侦讯时坦承与简男有婚外情,当庭表达愿与简妻和解,但简妻却拒绝和解,地院考量吕女与简男均坦承犯行,审理后依通奸罪判处吕女有期徒刑4个月,简男则依恐吓罪判处拘役10日,双方均可易科罚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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