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男「屠鸡式杀妻」分尸!女儿见头颅吓傻 法官「判死」:无期将违背正义

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陈姓老翁财产分配简姓前妻发生争执,竟将对方杀害后以「屠鸡」的方式分尸7大块,直到女儿发现血迹才让案情曝光。桃园地院判决今日出炉,认定陈男手段凶残,判无期徒刑将违背正义,依家暴杀人、毁损尸体罪判陈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陈男为了财产分配,将妻子分尸杀死。(图/东森新闻

陈男与简妻1987年婚后育有1子1女,两人2016年4月离婚,同年8月再次登记结婚并分居;直到2018年5月25日上午,陈男要求简妻到家中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事宜,这才发生争执,持刀铁锤攻击对方,并摀住简女的口鼻,导致对方失血过多、呼吸衰竭身亡。

陈男确认妻子死亡后,将对方的尸体拖至浴室之中,将衣物褪去后以之前养鸡习得的屠鸡的技能将简分尸7大块,分别装在麻布袋塑胶袋,并藏匿在房间仓库,还特意洒上石灰粉,就怕味道到散出;另外,内脏部分则放置冰箱

▲陈男女儿与员警打开麻布袋,这才发现妈妈头颅袋内。(图/东森新闻)

由于陈男女儿联系不到母亲,到爸爸住处查看才发现浴室有奇怪的血迹,趁对方隔天医院看诊的期间,进入住处查看,发现房内有可疑的麻布袋,立刻报警并协请员警开袋,这才发现妈妈的头颅,让整起杀妻案件曝光。

据《联合报》报导,陈男审理期间送交精神鉴定,结果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陈男在犯案时有受到精神疾病心智缺陷等影响,而降低辨识行为能力等;另外,陈男子女也证称,父亲平时可以正常何人交流

▲陈男被判处死刑。(图/东森新闻)

桃园地院认为,陈男仅为财产纷争就无视他人权益漠视且残酷地剥夺简女的生命,手段异常凶残、犯罪情节程度严重,罪责实属重大,杀人罪刑属于「无理剥夺他人生命」之「最严重罪行」。

因此,法官认为,陈男犯后毫无悔意,若判处无期徒刑实在不足以评价陈的罪责,更将「违背正义」,因此认定依家暴杀人、毁损尸体罪判陈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此外,院方指出,两公约施行法公布生效后,虽以「废除死刑」为目标,但至今仍仅止于「目标」,在全国达成共识前、立法废除死刑前,法院仍应该依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