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面」枪击连胜文案 5/11宣判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马面林正伟欲枪杀连胜文却波及民众黄运圣致死一案,板桥地院21日开辩论庭,检方仍认为他涉嫌杀人、杀人未遂罪,恶性重大求处死刑;但法官要求检方就他可能涉及过失致死罪嫌,一并当庭辩论,未来法院若变更法条改依此论罪,他逃过一死的机会将大增。全案将于5月11日下午宣判

99年11月26日,连胜文参加新北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选前之夜时,遭「马面」枪击,子弹贯穿连胜文头部后,流弹波及台下民众黄运圣,造成黄丧命。板检去年1月依杀人等罪嫌将林正伟起诉,并求处死刑。

不过,对于检方「误击」的说法,连胜文无法接受,还曾经提起在再调查的要求。「我想他之前的供词既然已经通过测谎,我不晓得那个测谎的结果到底还算不算数,我想这也是我们的疑问之一,我想他们是认为这样的侦结结果,恐怕很难让人家相信。」

检方认为「马面」没顾及流弹可能会波及他人,可见有杀人意图;且事前多次到现场勘查,足见当时行为能力正常,医院鉴定也相当正常;案发当时除近距离对被害人开枪外,还想再开第二枪,绝非只是单纯恐吓。检方说,「马面」在选前之夜公然挑战国家公权力,犯后还避重就轻,请求法官判林死刑。

「马面」的律师则辩称,是在拉扯间误触扳机,认为只有涉及过失致死及伤害;至于精神鉴定是在案发后5个月进行,与当时精神状态未必相符,希望依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