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面」误击连胜文? 二审法官说离奇

连胜文认为马面并非误击。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之子连胜文遭枪击案台湾高等法院15日首度开庭被告「马面」林正伟坚称是要教训陈鸿源结果误击;法官则认为全案离奇、不可思议,疑点很多。

99年11月26日五都选前之夜,连胜文在帮新北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站台时,林正伟冲上台枪击连胜文脸部流弹并打死台下参加造势晚会民众黄运圣检察官杀人罪起诉林正伟并求处极刑板桥地方法院5月改依杀人未遂等罪,判林24年徒刑

全案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首度开庭。公诉检察官主张,林正伟所犯应为杀人既遂等罪,且应论处极刑。 法官陈志洋问林究竟要杀谁?为何在选举场合行凶

马面表示,为了「教训」陈鸿源,没想那么多,否认受人指使;至于枪枝来源,他仍称枪是已故的黑道人士林明勇交付的;法官追问,陈鸿源和连胜文外表体型差很多,为何会认错人?林称当天不知会有连胜文,当时因为太紧张,「真的打错人。」

法官认为林的说词无助于厘清案情,讯后裁定还押,下次开庭将传唤连胜文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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