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5岁女童 法院:自愿认罪 从宽处罚判决4年半

(原标题:强奸5岁幼女获刑4年半,真的是“从重处罚”?)

这两天,福建惠安法院宣判的两起奸淫幼女案件结果,在舆论场和法律界引发不小的争议。

▲报道截图。

媒体报道,11月13日上午,惠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庭审、判决了两起奸淫幼女案件,分别以强奸罪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其中,近50岁的陈某于今年8月在自家客厅,把邻居5岁女孩抱至床上强奸;出生于1996年、外地来惠打工的被告人黄某,将正在楼道玩耍的年仅7岁的小红诱骗至家中卧室内,不顾小红反抗,强行实施奸淫行为,还威胁不准告诉家长。

尽管涉事判决中都提到了“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罚”,可强奸5岁、7岁的幼女仅获刑4年半,依旧让很多人无法理解——案件性质这么恶劣,法院方面也讲到“依法应从重处罚”,为何最终只判决四年六个月?

也正因量刑之“轻”未免与恶行之“重”有些不平衡,有些人质疑:难道仅因为“二被告人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就可以从宽处罚成这样?

从司法实践看,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涉案未成年人保护也一直是司法机关的工作重点。别说是“强迫”,就算是跟14岁以下的幼女“你情我愿”发生关系,也会按强奸罪论处

2013年,最高法等四部门就曾专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意见》,明确了“最低限度容忍、最高限度保护”的指导原则。该《意见》还规定,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实施强奸犯罪的,或者采取暴力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对性侵未成年人“最低限度容忍”、对强奸未满12岁儿童者“依法从严惩处”,都是强调从严从重。

就量刑幅度而言,奸淫幼女本就要从重处罚,奸淫不满12周岁的儿童则要在“从重”基础上再从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7]7号)规定: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该案中,强奸5岁或7岁这样低龄的幼女,却只因“认罪认罚”就将最低量刑点确定为量刑起点,确实值得商榷。

毕竟,认罪认罚是“可以”对被告人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而不是“应当”从宽处罚的前提,这并不能抵消被告人造成的社会危害。2019年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应当慎重把握从宽,避免案件处理明显违背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更何况,涉案者黄某还有潜逃回老家、被追捕到案的情况。

从社会文化跟社会心理机制上讲,强奸罪自古以来就是种严重的“伦理犯罪”,更不要说奸淫幼女这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行径。在民众的朴素认知中,奸淫幼女这种会对孩子心理和生理造成巨大伤害的罪行,也远不是四年六个月的刑罚就能弥补的。

倒不是说,这起案件判决背后有什么私心猫腻,而是说,涉及性侵未成年人的定罪量刑必须综合考量,不能只顾一点不顾其他。最高法的量刑指导意见就指出,量刑应当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鉴于此,强奸5岁、7岁幼女获刑4年半,是否合乎罪刑相适应原则,显然需要进一步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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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往往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有这样一句话;幸福的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童年需要一生去治愈.

童年的幸福,往往是一个人幸福的开端;童年的不幸,往往是一个人不幸的源头。性侵,无疑是最为严重的伤害之一。

随着农村大批人员外出务工,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成为在农村生活的主要群体。留守女童因缺少父母必要监护,成为个别精神空虚的空巢老人猥亵、性侵对象。

近日,湛江雷州市六旬男子徐某科强奸邻居家8岁女童一事引发网络热议。一张图片的发出导致众多网友们的愤怒.

据悉,徐某某今年60多岁,有妻子和孩子.受侵害的孩子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的精神也有问题,所以缺乏对女儿的监护。

性侵照片在网络上流传

近日,一男子性侵女童的两张图片在网络热传。照片中,62岁的男子徐某科穿衣服生殖器暴露在外,性侵一个女童。9月5日周六,女童11岁的哥哥拍下这一幕,并依此让家人报警

亲属陈芳称,被强奸幼女婷婷(化名)今年8岁,智力可能有些障碍,平时不怎么说话,只会叫"爸爸""妈妈"。徐某科亲属也称,被强奸幼女"不会说话"。

据悉,当时老汉又来性侵女孩时,碰巧女孩的弟弟也在,老汉为了吸引弟弟注意力,就将手机给了弟弟玩。没想到,弟弟也是聪明,用手机拍下了当时画面,传给了父亲,父亲这才发现,立刻报了警。

女童亲属陈芳(化名)告诉记者,除了该名8岁女童外,另有一名12岁女孩子被性侵,"他们被徐某科性侵了三四年,一直没拍下证据"。徐某科亲属则称,徐某科常和邻居家两女两男四个孩子玩耍,强奸"可能是恶作剧"。

陈芳称,孩子们不止一次提过,8岁的女童和12岁的姐姐被徐某科脱光衣服,"隔不久就发生一次,有两三年了"。

陈芳表示,家人多次去和徐某科评理,因徐某科否认而无果。陈芳解释,两家附近只有几户人家,大部分村民住在村子另一边,徐某科的行为并未被村民发现和揭露。

陈芳和徐某科亲属均表示,今年,孩子父母曾报警徐某科性侵孩子,"因为没有证据,加上对方年纪大,警方就没立案。"

附近的村民称徐某科有暴力的倾向,谁激怒他就会打人,所以谁也不敢惹!

17日晚,雷州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徐某科(62岁,纪家镇人)对其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其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另据媒体报道,雷州当地妇联也已介入,现正对两名女孩家庭进行调查,并展开帮扶及心理疏导工作

近年来,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农村地区、低收入群体聚集地为案件的高发区。有女孩幼时遭性骚扰,现在对性反感; 多次被侵后,厌恶人际交往。

这些毫无人性恶魔,人性到底何时变得这么黑暗了.为了满足自己丧心病狂的欲望,对一个年仅8岁的孩子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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