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iPhone意图侵占遭逮 法院判罚5千元

基隆李姓男子拾获一支iPhone6手机,但未归还,侵占近1个月,基隆地院依触犯侵占遗失物罪,判罚李男5千元,得易服劳役5日。(陈彩玲摄)

基隆一名李姓男子今年3月拾获林男iPhone6手机,但并未归还,侵占逾1个月,近日李男心血来潮带着手机前往维修店,意图将其占为己有,不料,林男手机定位系统发出提醒,导致东窗事发,李男遭警方逮补,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触犯侵占遗失物罪,判罚李男5千元,得易服劳役5日。

据了解,林男在去年底遗失手机,心急想寻回尽快寻回,并开启手机定位模式,但迟迟没有踪迹,直到今年4月手机在维修店开机后,发出定位提醒,林男接到通知,立马赶往维修店,得知手机遭窃,气得将李男叫到维修店质询,并立马报警处理。

经检警调查得知,今年3月李男在某处人行道的椅子上捡到手机,但并未送往警局,也不曾试图主动联系手机主人,反而立即将手机关机带回住处,直到1个月后,李男想使用手机将其送往维修店,不料手机警报响起,人赃俱获,当检、警侦讯时,李男坦承有想要侵占手机的意图,被依涉犯侵占遗失物罪起诉。

法官认为,李男捡到手机应当知道价值不斐,手机内可能也有重要资料,但却将手机关机带回家中数个月,再拿到维修店,明显有侵占的意图,法治观念不足;但因考量李男没有前科、素行良好,犯后也承认犯行,故判罚5千元,得易服劳役5日,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