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滋男性侵15岁少女 法院轻判5年...遭一面倒砲轰:一生毁了
▲被害少女患有轻度发展持换,遭到侵犯时毫无抵抗能力。(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大陆广西省都安县一名47岁的袁男患有爱滋病,在得知自己染病的前提下,竟在2020年5月性侵一名年仅15岁的少女,遭到当地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报导一出后,遭到大陆网友一面倒砲轰,认为若是少女因此染上爱滋病,一辈子就毁了,只判5年的刑期相当不恰当。
综合陆媒报导,被害少女患有轻度发展迟缓,而袁男在2020年5月12日遇见前往学校途中的少女,于是心怀歹念,主动提议接送前往学校,事后却开车往学校反方向前进,并在数分钟后停车强拉少女进入竹林内侵犯,完事后再送少女回到原地。
据报导,袁男过几天后自己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由于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袁男进行血清进行检测,结果HIV-1抗体呈现阳性,确定患有爱滋病。
都安县人民法院指出,袁男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性侵罪名,应予以惩处,明知自己染有爱滋病,却侵犯发展迟缓、没有反抗能力的未成年人,本应加重惩处,但袁男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坦承一切罪刑,依法可减轻罪刑,综合评估之下判处5年有期徒刑。
对此,大陆网友闻讯后相当愤怒,纷纷留言表示,「5年真判得出来,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就这样」、「5年还真是不亏」、「毁了女孩的一生才判5年?」、「5年?少了个0吧」、「死刑不过份吧」。
▼网友对于法院的惩处感到相当愤怒。(图/翻摄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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