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男性侵12岁继女逾百次 遭判「坐牢1050年」律师:法院应检讨
▲男子数年间性侵12岁继女合计超过100次,遭判处1050年监禁。(图/取自123RF)
马来西亚一名失业男子因为强奸12岁继女,当地法院判处他1050年的有期徒刑与24下鞭刑。对此,大马资深律师西瓦纳纳坦(N Sivananthan)表示,从未遇过这种超过千年的监禁判决,被告就算穷极一生也无法完成,「高等法庭应该立即提出检讨。」
根据《今日自由大马》报导,一名住在雪兰莪州八打灵(Petaling Jaya)地区的33岁男子于2018年1月至2020年2月的两年间,竟然性侵12岁继女多达105次,因而遭到起诉。巴生市地院法官古纳孙达丽(M Kunasundary)1月27日宣判,被告每项罪状分别处以10年监禁与2下鞭刑。
报导指出,古纳孙达丽援引的《刑事程序法典》第288(5)条文规定,一名最犯罪多仅能被鞭笞24下,最终这名男子遭到判处1050年有期徒刑、24下鞭刑,服刑起始日是从1月20日落网当天算起。
对此,资深律师西瓦纳纳坦受访表示,他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长的监禁判决,就算让被告一辈子待在狱中也无法完成,「高院法官忽视了对同一罪名的量刑原则,相当荒谬,因为这等于是强加了无期徒刑在他身上。」
另一名受访律师维马尔(V Vemal Arasan)则认为,法官应给未聘请辩护律师的被告人一段时间,于法律扶助机构寻求国家律师为他抗辩,以减轻罪刑,「律师可以就量刑原则,向法庭要求同时执行这些刑期,审判不是为了定人死罪,而是让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矫正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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