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遭男房客偷拍逼性爱一年 法庭哭诉:希望判重一点

少女遭同住房客性侵一年。(图/CFP)

社会中心云林报导

一名13岁少女小文化名)因为妈妈改嫁,到已婚的姐姐家同住,但2人没有共同成长经验,因此被当成拖油瓶、要求放学后到姐姐的槟榔工作,并负责所有家事,除了没有家的温暖,还遭到租房同住的46岁的张姓男子多次偷拍洗澡、逼迫性爱,但因为有收到手机而不敢张扬,直到1年后才曝光全案审理最高法院维持高院认定,依强制性交罪判张10年有期徒刑,全案定谳。

据判决书,小文前年因为母亲改嫁,转而跟姐姐住,不过他们年纪差很多,她刚出生时姐姐就已经结婚了,所以其实没有一起生活的经验,姐姐也不当她是家人,还要求她要做所有的家事和帮忙槟榔摊的工作,并拒绝让她参与学校户外教学,过得相当委屈。

小文的恶梦还不只这样,小文的姐姐把家里其中一间房间出租给张男使用,没想到对方竟多次偷拍她洗澡,还利用猥亵影音逼她发生关系,因此多次遭到性侵和猥亵,更可恶的是,张男知道她在家里不受重视,还故意对她好,买手机给她、带她去逛夜市、帮忙做家事,甚至她被姐姐骂时帮忙说话,让年少无知的她已经不知道眼前的男子到底是该爱还是该恨。

小文因为出现怪异举动,被姐姐追问,才说出已经和张男维持奇怪的关系1年,法官审理此案后认为,小文因为家庭功能失调、和姐姐相处不合,导致被性侵后陷于孤立无援处境,而她遭到张男长期性侵猥亵,内心痛苦也在法庭上哭诉,「希望判重一点」,认定造成伤害,依强制性交罪判张10年有期徒刑,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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