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点多,25岁柳州仔约女孩吃夜宵,却将对方带到酒店强奸
(原标题:凌晨3点多,25岁柳州仔约女孩吃夜宵,却将对方带到酒店强奸)
小编提醒各位女性朋友
出门在外要好好保护自己
交友要谨慎!
否则被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后果不堪设想啊
柳州男子曾某某
柳州95后男子约女孩吃夜宵
却将对方带到酒店强奸
被告人曾某某,男,1995年出生
(中国检察网)
凌晨3点多
以吃宵夜为由
强行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
(千库网,已获授权)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曾某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悔罪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综上,建议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小编只能说,这个女孩心真是太大了
这起案件也给大家提了个醒
希望各位女孩子以此警醒自己
好好爱惜自己,好好保护自己
▍内容来源:中国检察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千库网、部分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柳州头条(news0772)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