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1岁女孩约见网友遭强奸

(原标题太原11岁女孩约见网友强奸

近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迎泽责任区刑警队接到一位11岁女孩母亲报警,称自己的孩子遭受了性侵。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了侦查。

受害女孩说,她和这名男子是从网络游戏认识的,网聊了一段时间后就在太原市迎泽公园附近见了面,随后便被男子带到了酒店。通过女孩的描述,民警经过大量监控排查和对社会监控的查看,最后将范围锁定到了一名年轻男子的身上

经过民警多次研判和仔细的核查,最终犯罪嫌疑人原平市家中被抓获。据他供述,他和女孩只是网友关系,当天在女孩表明自己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依旧和她发生了关系。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小 编 提 醒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未成年女孩子们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必须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树立起保护自己的强制意识。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学会在暴力和犯罪面前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从家庭教育方面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家长应该告诉孩子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事不可以做。从学校方面来说,老师应该做好引导。

来源:山西科教

责编: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