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韩国N号房!逼少女自拍性影像 男子惨遭法官狠打脸

恫吓少女拍性影像,陈男被依犯以胁迫使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罪,处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诉。(图:shutterstock/达志)

陈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体认识1名15岁少女,他取得少女露胸照后恫吓得拍性影像,少女吓得乖乖照办,事后报警提告。陈男辩称他不知道少女未成年,不过法官斥责,他竟模仿韩国N号房犯罪方式,依犯以胁迫使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罪,处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于2022年5月29日透过交友软体,结识1名15岁少女,双方再互加Instagram及LINE好友,陈男取得她露胸照片,未料,陈男却以此来恫吓少女,如果不配合拍性影像,就要将照片传给她的好友,少女相当害怕,只能乖乖配合,用手机拍下2段裸露胸部、性器等影片,再传送给陈男。

事后少女报警,陈男自称不知道少女未成年,辩护律师也称,该交友软体需18岁以上才可使用,对话也没告知,直到传送性影像后,他询问少女,才知道对方仅15岁。

但法官认为,LINE对话截图,少女大头贴虽部分面容为口罩遮掩,可约略见其素颜样貌,稚嫩气息未脱,且LINE个人页面中,就有生日图样及文字,而事发他得知少女年龄后,他还回「赞」贴图,知道少女报警后他还表示「可以不要提告吗」、「这一次我会进去关的」

法官审酌,陈男透过交友软体,竟模仿韩国N号房犯罪方式,胁迫少女自拍,经少女请求放过仍不予理睬,所为实对少女身心健康及人格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犯罪手段低劣,加上他就曾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遭缓起诉,不到1年又犯案,考量与少女和解,依犯以胁迫使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罪,处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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