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萝教主」逼拍86少女性影像 2主谋想回家过年求交保被打脸
▲台版N号房事件86名少女受害,遭判刑的潘男、陈男近日希望具保回家过年,遭法院驳回。(示意图/翻摄pakutaso网站)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台中地检署2023年侦办「台版N号房」案件,查出潘男、陈男等6人诱骗未成年少女拍摄猥亵影像,并在网路社群兜售盈利,一审将6人分别判处1年5月至8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可上诉。近日潘、陈以「过年想回家陪父母」为由,盼以20万元具保停押,法院认仍有羁押必要,驳回声请。
检方调查,潘等6人自2021年起仿效「韩国N号房」事件,在IG上锁定未成年少女,佯称拍照就可以赚钱、送iPhone,或是以高薪吸引少女担任模特儿,要求做出各种猥亵动作、拍下裸照上传至潘男等人在社群软体Telegram创设的「SCP」社群,并在网路社群兜售相关不雅影像,短短3个月不法获利约800万元。
检方查出,陈、刘甚至自诩为「台萝教主」,若未成年少女不从他的命令拍摄裸照,就恐吓对方要将裸照外流,检方清查发现,共有86名未成年少女受害,年纪最小的仅9岁,最大的才17岁,许多少女受不了精神压力,出现自残行为。
台中地院审理后,判陈男有期徒刑12年、刘男有期徒刑10年、李男有期徒刑8年6月、潘男有期徒刑6年、张男有期徒刑3年,而苏男则是有期徒刑1年5月,缓刑4年。可上诉。
在押的刘、潘、陈本月6日羁押期满,检方认本案尚需追查犯罪组织其他发起人,有串、灭证之虞,且刘等人的刑度分别是10年、6年、12年重罪,也有逃亡的高度可能,向法院声请第6次延押获准。
其中潘、陈在近日以「希望可以回去照顾家人、陪伴父母家人」为由,辩护律师也说「本案已经判决,相关证据也已搜集完毕,愿意配戴电子脚镣或定期到派出所报到」,请求以20万元具保停押,让潘、陈回家过年,2人会如期到庭。
法院认为,2人的羁押原因仍在,本案虽有判决在案,但尚未定谳,为确保后续审理程序顺利进行,仍有羁押必要,驳回声请。